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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3條、第4條,業經行政院於107年12月7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070057914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請查照。:XOOPS S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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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8-12-14 | 點閱數: 427
  行政院為使聘僱人員兼顧工作及家庭並增加喪假、慰勞假運用彈性,爰修正旨揭給假辦法,修正要點如下: (一)參照107年11月16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規定,將聘僱人員事假日數由5日酌增2日為7日,       並刪除喪假至少應請半日之規定。 (二)增訂聘僱人員年資銜接者(即到離職同一日),其14日以外之慰勞假經用人機關核准,得於次一年度實施。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8-12-13 | 點閱數: 428
說明:臺南市教育會107年10月26日經聯席會議決議通過簽訂教職員責任保險團體契約方案,參與方案之會員得享團體優待價,倘有意願參加者,可至本校人事室參閱相關資料並逕洽新世代保險經紀人公司李綉芬小姐 (聯絡電話:0932-873932)辦理。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8-07-02 | 點閱數: 332
配合行政院於107年5月18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070041397號函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5點及附表,增列於「交通運輸業」刷卡消費者,其與該休假期間相連之假日於各行業別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之消費,得按其行業別核實併入觀光旅遊額度或自行運用額度之補助範圍,並訂自107年7月1日生效,爰修正旨揭Q&A(另可於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國民旅遊卡網站最新消息或本府人事處網站旅行隨e通其他資訊下載)。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8-07-02 | 點閱數: 400
配合「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於107年5月1日修正施行,本市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育人員各項補休期限,統一規定於1年內補休完畢,並以「時」為計算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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