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資訊組專用學務處輔導室人事室會計室福利社教師會公告合作社總務處教務處 人事室:XOOPS Site 本站消息 分月文章 電子報列表 人事室 文章列表 檢附市府EAP員工協助方案宣導與推廣Q&A一份,歡迎有需要之同仁多加利用。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2-24 | 點閱數: 557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業經考試院、行政院及司法院於民國105年2月5日會銜修正發布,請同仁參酌。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2-24 | 點閱數: 520 有關修正發布之訓練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可至保訓會網站「最新消息」下載運用。 轉知「守護公教團體長期照顧健康保險」及「守護公教長期照顧健康保險」2方案,請同仁參考運用。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2-24 | 點閱數: 608 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業經教育部105年2月18日臺教人(四)字第1050008177B號令發布施行,檢送前揭發布令、法規條文及相關附件影本各1份,請查照。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2-23 | 點閱數: 553 「司法官退養金給與辦法」業經司法院會同考試院、行政院於105年1月30日廢止發布,並溯至104年1月6日生效。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2-23 | 點閱數: 551 各機關約聘僱人員、公營事業機構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人員於聘僱、在職期間自殺死亡,除因犯罪而自行結束生命者外,以病故或意外死亡辦理撫慰、給卹。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2-23 | 點閱數: 612 各機關約聘僱人員、公營事業機構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人員於聘僱、在職期間自殺死亡,均得比照民國103年8月12日發布修正之撫卹法施行細則第3條之精神,除因犯罪而自行結束生命者外,以病故或意外死亡辦理撫慰、給卹,並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詳附件)辦理,請查照。 檢送「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地震災後心理諮商服務需求調查表」1份,請有需求之同仁參考運用。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2-20 | 點閱數: 529 有關教育人員之導師費、特殊教育津貼等,已依教師待遇條例明訂為職務加給,本室自2月份申報調整健保投保金額計算保險費、並自3月份生效。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2-19 | 點閱數: 582 依照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民國105年1月13日健保南字第1055027109號函辦理。 修訂「臺南市政府專書閱讀推廣活動計畫」乙種,請同仁參酌。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2-18 | 點閱數: 525 本府為賡續培養公務人員終身學習風氣,育展宏觀視野,進而啟發創意思考,提升行政品質,爰修訂「臺南市政府專書閱讀推廣活動計畫」乙種,請查照並確實配合辦理。 轉知教育部同意放寬公立中小學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得併計其職前已具幼兒園教師資格之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年資辦理休假,請同仁參酌。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2-16 | 點閱數: 555 «‹ 151152153154155156(current)1571581591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