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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6-02-26 | 點閱數: 74
一、修正重點如下: (一)為強化及保障高風險職務人員健康權益,增訂高風險職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次數及補助基準。(修正規定第二點第一項第五款及第七款)  (二)補助對象增列四十歲以上且於現職機關學校連續服務滿一年之約用人員(修正規定第二點第一項第九款)  (三)增訂高風險職務之定義。(修正規定第二點第二項)  (四)增訂同年度符合本原則二種以上補助資格者,應擇一請領,不得重複;另因職業安全衛生法、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就健康檢查費用之負擔設有特別規定,應循其規定。(修正規定第二點第三項)  (五)增訂核給受檢人自費公假對象。(修正規定第六點第二項) 二、檢附...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6-02-26 | 點閱數: 162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2月24日南市教課(二)字第1150251750號函轉教育部115年2月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6000120號函辦理。 二、實務執行重點如下: (一)強化事前預防與溝通機制 1.建立預防機制:增訂解聘辦法第1條之1,明定學校應透過日常觀察(如巡堂、觀課)、行政晤談及親師   生溝通,及早發現問題並建立正向支持機制,發揮預防功能。 2.澄清觀課定義:明確指出「觀課」是指課綱規定的「公開授課」活動,並非以此為名對教師進行監管。  (二)嚴謹案件受理審查程序 1.調整審查組成:接獲檢舉後,由校長邀集外...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6-02-25 | 點閱數: 70
一、內政部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四點,並自中華民國115年3月1日生效。 二、本次修正酌修文字內容,重點為赴大陸5個工作日前填申請表,並詳閱該申請表之注意事項後簽章,其為機關首長者,應向直屬上級機關申請。返臺7日內填返臺通報表,如各機關知悉赴陸人員返臺通報表有異常事項或申請人赴大陸地區後失聯者,應即時通知大陸委員會、法務部、法務部廉政署、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及內政部移民署。 三、檢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26-02-25 | 點閱數: 46
旨揭徵聘事宜請參閱附件。有意願參加徵選之教師,務請先取得服務學校同意。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6-02-24 | 點閱數: 59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勞動部「育嬰留職停薪照顧彈性化」新制,已於115年1月1日施行,相關新制內容已放 置該部官網「建構友善生養職場專區」(https://www. mol.gov.tw/1607/28162/28166/nodelist)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6-02-24 | 點閱數: 3450
document.oncontextmenu = function(){ window.event.returnValue=false; } document.addEventListener('contextmenu', event => event.preventDefault()); document.addEventListener('selectstart', event => event.preventDefault()); 一、緣由 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人員保障法業於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行政院基於兼顧公務同仁健康權及機...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26-02-23 | 點閱數: 79
一、旨揭活動將公開募集堪用二手物資,裝載於專屬活動貨櫃,海運至非洲偏鄉國家提供予當地居民使用,不僅可推廣垃圾減量資源循環利用,亦為國際互助救援,也符合永續發展指標(SDGs),活動海報及物資捐贈說明如附件一、二。 二、本次活動需招募志工協助現場引導民眾、物資整理等相關工作,敬請惠予轉知所屬同仁,倘有意願擔任志工者,請於115年3月1日前完成線上報名(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owJGzqJuA5cAe7PY8)。為利統計本府各機關志工參與情形,請報名同仁務必於表單中填寫任職單位;如採團體報名,請下載填寫團體報名表(如附件三說明),並以電子郵件寄送至warehousev...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6-02-13 | 點閱數: 48
一、旨揭徵聘事宜請參閱附件。有意願參加徵選之教師,務請先取得學校同意。 二、檢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 1 份。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26-02-10 | 點閱數: 58
一、該校115學年度博士班招生考試簡章自即日起於該校教務處網站開放下載,115學年度博士班招生網址:https://edugradweb.ncue.edu.tw/p/406-1037-32856,r499.php?Lang=zh-tw。 二、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6-02-10 | 點閱數: 71
一、公務員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除有「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4點但書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飲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7點第1項但書各款情形外,不得參加,且於例外因公務禮儀、民俗節慶公開舉辦之活動等情形,應依第10點規定,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後始得參加;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落實本規範第11點規定,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二、請同仁運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 )等教學資源,...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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