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辦理112年第18屆教育奉獻獎選拔事宜:XOOPS S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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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辦理。
二、「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相關規定略以:
(一)第2點:以公私立學校已退休或離職之非現職校長、教師及軍訓教官為選拔表揚對象。
(二)第3點:教育奉獻獎之推薦條件,應具有投入教育或學生輔導之志願服務相關工作事蹟。
(三)第4點:各機關學校及經許可設立之民間團體組織或基金會,於每年二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前,向教育局提出推薦。本局至多提報5名至教育部複審。
(四)第6點:最近三年內曾獲本要點或教育部其他相關規定獎勵者,不再受理推薦或給獎。
(五)第7點之1:經遴薦獲獎人員,如有不實或舛錯者,應撤銷其資格,並追...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112年1月19日南市人發教字第1120143776號函辦理。
二、本班期課程資訊如下:
(一)上課日期:112年3月18日(六)上午9時至12時。
(二)報名截止日期:112年3月12日(日)。
三、有意參訓者請至公發中心網站(http://csditn.tainan.gov.tw)/課程報名系統報名,並於報名時掃描QRcode加入課程Line社群。
四、課程全程參與學習及完成問卷,可取得終身學習時數。
五、檢附公發中心原函、課程資訊表、遠距班期學員操作步驟(假日班)及遠距培訓班期學員注意事項各1份,如有任何問題請洽公發中心承辦人。
說明:
一、依行政院111年12月21日院授人培字第1113030069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
二、各機關(學校)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規定之延長辦公時數,每日連同辦公時數逾14小時或每月逾60小時者,依公務員服務法及旨揭服勤實施辦法,應報本府同意或備查,二級機關請經一級機關報府,區公所則經民政局報府,說明如下:
(一)搶救重大災害、處理緊急或重大突發事件、辦理重大專案(包含急迫必要且人力調度困難之情形):1個月內報本府備查。
(二)辦理特殊重大專案確有需要:事前報本府同意。
(三)季節(週期)性專案:事前報本府同意,惟以2個月為限,必要時得...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