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資訊組專用學務處輔導室人事室會計室福利社教師會公告合作社總務處教務處 人事室:XOOPS Site 本站消息 分月文章 電子報列表 人事室 文章列表 113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名單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4-10-09 | 點閱數: 153 一、選舉委員依本校113年第1學期各學習領域依分配名額選(推)舉結果辦理。 二、選舉委員異動時,由候補委員依序遞補之。 三、符合委員中未兼行政之教師不得少於委員總額1/2之規定 四、符合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額1/3之規定。 五、開會時,以校長為主席,校長因故無法主持時,由委員互推1人為主席。 六、任期自113年9月1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止,連選得連任。 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4-10-08 | 點閱數: 129 檢附市府、行政院原函影本、修正規定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考選部訊息:「114年第一次專技高考營養師、護理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訊息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4-10-08 | 點閱數: 154 114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營養師、護理師、社會工作師考試自113年10月15日至24日下午5時止受理網路報名,請有意報考之民眾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詢。 轉知: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 或資遣辦法」第9條、第58條、第62條條文勘誤表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4-09-30 | 點閱數: 117 檢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9條、第58條、第62條條文勘誤表、第9條、第58條、第62條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各1份。 臺南市教育會113年度會員優秀子女獎學金已開始申請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4-09-27 | 點閱數: 259 TO:本校北區教育會會員 一、113年度會員優秀子女獎學金申請詳情請參閱附件:「財團法人臺南市教育會文教基金會113年度會員優秀子女獎學金實施辦法」。 二、欲提出申請者請下載附件申請表或至人事室拿取填寫,並檢附相關文件(如附檔實施辦法八所列)。 三、於113年10月2日前送至人事室,俾利彙整清冊報送臺南市北區教育會。 考選部訊息:「114年第一次專技高考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物理治療師考試」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4-09-26 | 點閱數: 143 114年第一次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藥師、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物理治療師考試自113年10月8日至17日下午5時止受理網路報名,請有意報考之民眾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詢。 虎頭埤風景區為臺南400年特別推出2025-2026限量雙年卡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4-09-13 | 點閱數: 126 一、本雙年卡憑卡可無限次入園,即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前申購者特惠價1,999元,即買即可使用,至2026年底有效,限量發行,意者請攜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1吋大頭照,至虎頭埤風景區(台南市新化區中興路42巷36號)前門售票亭購買。 二、檢附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原函1份。 公保之保險費率,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重行釐定並自民國114年1月1日起,依精算結果調整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4-09-12 | 點閱數: 100 一、依公保第9次精算結果,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13年8月5日會銜重行釐定公保之保險費率如下: (一)不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由7.83%調整為7.22%。 (二)適用基本年金(35年)之被保險人由10.16%調整為8.89%。 二、檢附市府原函及銓敘原函各1份。 「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五條,業經行政院於113年9月4日以院授人給字第1134001555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4-09-10 | 點閱數: 147 一、為配合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四條業於一百十三年一月十二日修正發布爰修正本辦法第五條簡化整併該條第一項第一款各目受傷項目及慰問金發給基準,並適度調增受傷慰問金、失能慰問金及死亡、殉職慰問金發給額度,給予警察人員或遺族更適宜之照護。 二、檢送市府原函、行政院113年9月4日院授人給字第11340015553號函、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 銓敘部函釋各機關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任用現職公務人員為公職律師者,所須具備之資格條件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4-09-09 | 點閱數: 794 一、現職公務人員擬擔任公職律師時,除須符合任用法所定任用資格(含具有法制職系任用資格)外,其於領有律師證書後,尚宜具備有2年以上實際從事律師工作或辦理政府機關法規研擬、解釋、擔任經貿談判代表、擬訂契約等法律事務範圍之業務,且期間須有代理訴訟經驗。 二、檢附市府原書函及銓敘部113年9月5日部特二字第1135741586號函各1份。 «‹ 212223242526272829(current)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