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舉委員依本校113年第1學期各學習領域依分配名額選(推)舉結果辦理。
二、選舉委員異動時,由候補委員依序遞補之。
三、符合委員中未兼行政之教師不得少於委員總額1/2之規定
四、符合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額1/3之規定。
五、開會時,以校長為主席,校長因故無法主持時,由委員互推1人為主席。
六、任期自113年9月1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止,連選得連任。
一、選舉委員依本校113年第1學期各學習領域依分配名額選(推)舉結果辦理。
二、選舉委員異動時,由候補委員依序遞補之。
三、符合委員中未兼行政之教師不得少於委員總額1/2之規定
四、符合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額1/3之規定。
五、開會時,以校長為主席,校長因故無法主持時,由委員互推1人為主席。
六、任期自113年9月1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止,連選得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