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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學務處前失物招領期限至11/29日止,逾期概不負責:XOOPS S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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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學務處 | 2019-09-17 | 點閱數: 385
失物招領公告  學務處生教組 本櫃內物品為校內遺失物品,請失主盡速至學務處生教組認領。 招領日為即日起至11/29 (五)止,若逾期未領,即同意本校有權將物品另作有效利用、丟棄或配合學校公益活動捐出。 往後校園架上遺失物品若未於3個月內認領,即同意學校將遺失物品下架,並妥適處理,特此公告。
公告 訪客 - 學務處 | 2019-09-06 | 點閱數: 544
請各班同學於開學後兩周內完成家庭防災卡填寫,說明請參考附件。
公告 訪客 - 學務處 | 2019-08-07 | 點閱數: 332
考量安全因素,於颱風期間請勿前往山區或海(水)域周邊活動。若近日有參與戶外活動,且活動區域為颱風警報單之警戒區,為了自身安全,請主動聯繫暫停參與活動,且進駐安全場所,俟颱風威脅解除後再行出發。
公告 訪客 - 學務處 | 2019-08-07 | 點閱數: 548
一、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及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通報及調查處理程序 參考流程圖辦理。 二、依據現行規定,恐因未及時處理而造成程序延宕,爰本局就行為人涉及教職員工者,修正相關處理規定如下: (一)學校應於通報後3日內,立即召開性平會並啟動調查程序。 (二)學校應於2個月內調查完畢,若案情需延長,應將辦理進度及延長事由,先報教育局備查。 (三)教育局將建置專案列管平台管理系統,請學校每2週主動回報處理進度。 (四)倘行為人不配合調查,學校除報教育局予以裁罰外,應立即召開考績會予以懲處;非屬編制內教師者,應予以 解聘...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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