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資訊組專用學務處輔導室人事室會計室福利社教師會公告合作社總務處教務處 本校學務處前失物招領期限至11/29日止,逾期概不負責:XOOPS Site 本站消息 分月文章 電子報列表 本校學務處前失物招領期限至11/29日止,逾期概不負責 公告 訪客 - 學務處 | 2019-09-17 | 點閱數: 386 失物招領公告 學務處生教組 本櫃內物品為校內遺失物品,請失主盡速至學務處生教組認領。 招領日為即日起至11/29 (五)止,若逾期未領,即同意本校有權將物品另作有效利用、丟棄或配合學校公益活動捐出。 往後校園架上遺失物品若未於3個月內認領,即同意學校將遺失物品下架,並妥適處理,特此公告。 1) 失物招領公告 學務處生教組.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