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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旨揭各項活動報名日期自112年10月23日起至112年10月29日截止,一律採網路報名。
二、參加人員於活動期間請酌情核予公假登記。
三、本次活動之實施計畫、各項活動辦理日期、行程等均公告於基金會網站,請自行上網下載。
四、基金會網站:http://http://www.ttbf.org.tw或輸入「台灣省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文教基金會」搜尋,各項活動僅供本基金會會員報名,未加入會員者請進入基金會網站,完成註冊後再行報名。(加入會員程序,請參閱會員註冊教學)
一、桃園市政府政風處編製「母湯搓圓仔湯」宣導影片:YouTube播放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i4fI0sI2SA )。
二、為端正選舉風氣、鼓勵民眾檢舉妨害選舉犯罪行為,法務部業於112年8月22日修正「鼓勵檢舉妨害選舉要點」(原名:鼓勵檢舉賄選要點;下同),將「境外勢力、選舉賭盤」一併納入檢舉獎金核給範圍以全面查緝,並經行政院核定在案。民眾如提供情資並因之查獲妨害選舉案件可得檢舉獎金金額:
1.「境外敵對勢力」情資,最高獎金新臺幣2千萬元 (第4點第1項)。
2.「選舉賭盤」情資,最高獎金新臺幣...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銓敘部112年9月20日部法二字第1125615931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旨揭選舉公告業於本(112)年9月12日發布,並將於本年11月20日至24日受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候選人登記之申請,113年1月13日辦理上開人員選舉投票作業。各機關(構)學校人員於選舉期間,應確依教育基本法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相關規定嚴守教育及行政中立。復依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及第20條規定,公務員應謹慎勤勉,且非因職務之需要,不得動用行政資源。又依中立法相關規定,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政黨或公職候選人,利用職權或動用行政資源從事相關政治活動或行為...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大陸委員會112年9月12日陸港字第1120500561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二、鑒於港澳情勢變化,請同仁前往港澳應依旨揭注意事項辦理,並請於行前至陸委會「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系統」進行登錄(陸委會官網首頁下方「快捷服務」列點選「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以利必要時及時提供協處。赴港澳期間倘遇緊急事項,可撥打會香港辦事處或澳門辦事處(駐地名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24小時急難救助電話(本會香港辦事處:+852-6143-9012;本會澳門辦事處:+853-6687-2557)尋求協助。
三、依旨揭注意事項第6點規定,行政院以外之中央各級機關(構)及各級地方機關...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