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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XOOPS S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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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5-10-31 | 點閱數: 92
一、依112年2月15日修正施行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規定,公務人員因「現職機關」所在地與3足歲以下子女實際居住地未在同一直轄市、縣(市),為親自養育子女,於實際任職達公務人員考試法所定限制轉調期間三分之一以上,得調任至該子女實際居住地之「其他機關」服務,不受原轉調機關範圍之限制。 二、考量實務上,部分機關設有派出單位或轄下設施,且其所在地點與機關所在地並非位於同一直轄市、縣(市),基於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規定意旨,係為營造養育子女之友善職場環境,使公務人員得以兼顧職場與家庭,因此,該條項有關「現職機關」及擬調任「其他機關」之所在地,均得以當事人調任前後於該機關實際任職之...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5-10-31 | 點閱數: 50
一、調整校長甄選-網路報名日期,請於114年11月9日(星期日)下午5時30分前至本市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專區(https://candidates.tn.edu.tw/)線上報名,惟確認報名與否,仍以完成現場報名暨初選(積分審查作業)為準。 二、旨揭積分審查作業時間訂於114年11月10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中午11時30分,下午1時至4時於本市東區崇學國小崇學館辦理,補件時間截至當日下午4時前,逾時不受理。 三、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惟課務應自理。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5-10-30 | 點閱數: 73
一、為肯定代理教師教學辛勞及權益,自114月8月1日起代理教師如於聘期中取得合格教師證書,或具合格教師證書之代理教師於聘期中取得較高學歷者,比照專任教師規定辦理改敘,並配合修正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 二、於聘任補充規定修正發布前,代理教師如符合上開情形,得依本函下達後3個月內檢齊相關證明文件申請改敘,並溯自教育部核發之教師證或畢業證書登載日期生效;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日生效。如有符合條件之同仁請通知人事室辦理改敘薪級,以確保自身權利。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5-10-29 | 點閱數: 121
一、旨案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網路報名:請於114年11月8日(星期四)下午5時30分前至本市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專區(https://candidates.tn.edu.tw/)線上報名,惟確認報名與否,仍以完成現場報名暨初選(積分審查作業)為準。 (二)報名暨初選(積分審查作業)重要時程如下,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惟課務應自理: 1、報名暨初選(積分審查作業):114年11月10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中午11時30分,下午1時至4時止。 2、補件時間:114年11月10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逾時不予受理。 (三)複選重要日期如下: 1、平時表現訪評...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25-10-23 | 點閱數: 59
一、招生詳情及線上報名請連結本校臺南學習指導中心網址:https://reurl.cc/WOjn37,連絡電話:06-2746666轉9。 二、檢附原函影本及114學年度下學期招生宣傳單張各1份。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5-10-23 | 點閱數: 97
一、銓敘部為利旨揭調查表之理解及確實填寫,避免公務員因未諳法令而觸法,爰修正調查表,並配合修正後內容製作「問答集Q&A」。茲因現行調查表中關於項目1何謂「營利事業之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其他相類似職務」及項目3所稱「其他具有營利性質之事務」之說明欄,對於「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之定義,未明確舉例說明,易使擔任工、商事業以外之農、林、漁、牧場等負責人之公務員,誤以為未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再酌予修正調查表文字及「問答集Q&A」部分內容。 二、修正後之調查表及「問答集Q&A」置於該部全球資訊網/下載專區/常用表格下載/人事管理類別項下,...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5-10-23 | 點閱數: 54
檢附市府原函、行政院原函、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第五點、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5-10-23 | 點閱數: 73
一、依修正前之激勵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各主管機關應於每年6月底前將模範公務人員選拔審議結果簽報機關首長核定後,函送本部登記備查,以旨揭激勵辦法係自發布日施行,爰各主管機關114年模範公務人員尚未函送本部登記備查者,仍請依原規定辦理。 二、旨揭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均登載於該部全球資訊網/人事法規/法規動態/人事管理司項下。 三、檢附市府原函、銓敘部原函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5-10-23 | 點閱數: 55
一、配合旨揭方案停止適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公務福利e化平台(以下簡稱e化平台)/其他/優惠商店專區,自即日刪除。現行各主管機關於e化平台登載之優惠商店優惠期間尚未屆期前,相關優惠訊息改置於e化平台/最新消息及政策/友善家庭服務專區項下。 二、市府優惠商店相關資訊請至本府人事處網頁/權益e點靈/優惠商店專區(網址: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aspx?nsub=L40000)分頁下載參閱。 三、檢附市府原函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原函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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