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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育人員之導師費、特殊教育津貼等,已依教師待遇條例明訂為職務加給,本室自2月份申報調整健保投保金額計算保險費、並自3月份生效。:XOOPS S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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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2-18 | 點閱數: 527
本府為賡續培養公務人員終身學習風氣,育展宏觀視野,進而啟發創意思考,提升行政品質,爰修訂「臺南市政府專書閱讀推廣活動計畫」乙種,請查照並確實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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