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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衛生局業以110年7月9日南市衛疾字第1100119563A號 公告「本市夜市業者應落實防疫措施」, 請查照。:XOOPS Site

傳染病資訊專區 訪客 - 學務處 | 2021-07-15 | 點閱數: 494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0年7月9日南市衛疾字第1100119563C號函辦理。
二、請依本公告事項執行防疫措施,檢送旨揭公告1份(如附件)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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