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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公務員及公立學校教師(含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加入各類合作社成為社員並經選任為理(監)事,及其持股比例相關規範,請查照。:XOOPS Site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20-09-23 | 點閱數: 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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