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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社區傳播,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本市配戴口罩之防疫措施(如附件),請本校家長、教職員工及學生關注。:XOOPS Site

傳染病資訊專區 訪客 - 學務處 | 2020-08-17 | 點閱數: 259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衛生局109814日南市衛疾字第1090133804B號函辦理。

二、請依衛生局公告事項配合配戴口罩之防疫措施,以維護自身及他人健康。

三、自公告日起,凡參與集會或活動皆須配戴口罩,故826日早上新生訓練及下午環教研習之參與人員皆須配戴口罩。

四、檢附衛生局來文及圖示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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