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資訊組專用學務處輔導室人事室會計室福利社教師會公告合作社總務處教務處 未依規定為愛犬辦理寵物登記,最高處15000元罰鍰。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 敬啟:XOOPS Site 本站消息 分月文章 電子報列表 未依規定為愛犬辦理寵物登記,最高處15000元罰鍰。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 敬啟 公告 訪客 - 學務處 | 2015-06-24 | 點閱數: 756 未依規定為愛犬辦理寵物登記,最高處15000元罰鍰。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