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因應武漢肺炎,有關學校延遲開學防疫照顧假之申請對象說明,請查照。:XOOPS Site
-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2月6日肺中指第
1093700075號函辦理(如附件)。
- 防疫照顧假之申請對象與其間如下:
- 全國高中職(含)以下學校延遲開學2週,12歲以下學童之家長其中1人得請防疫
照顧假;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 如有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含高中、高職、五專一、二、三年級)或國民中學持有身
心障礙證明之子女,有照顧需求,家長其中1人得於2月11日至24日請防疫照顧假。
- 私立及部分公立專設幼兒園雖未延遲開學,考量防疫需求,如幼兒園於2月11
日至24日自主停課,或家長自主替幼兒請假,家長其中1人得於2月11日至24日請防疫照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