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資訊組專用學務處輔導室人事室會計室福利社教師會公告合作社總務處教務處 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近期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大幅放寬交通費之檢據規定,請查照。:XOOPS Site 本站消息 分月文章 電子報列表 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近期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大幅放寬交通費之檢據規定,請查照。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20-02-06 | 點閱數: 229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政風處109年2月4日南市政預字第1090164607號函轉法務部廉政署109年1月21日廉防字第10900302200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於108年11月26日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二點、第五點及第八點,並自109年1月1日生效。考量本次修正大幅放寬交通費之檢據規定,為避免各機關同仁誤解,行政院主計總處經蒐集近期各機關洽詢問題,整理「國內出差交通費報支相關事項問答集」1份(如附件),請同仁卓參,避免發生浮(虛)報等廉政風險事件。 1) 交通費報支相關事項問答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