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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新化區公所訂於本(108)年5月29日(星期三)辦理「生活刑事法律及洩密(妨害秘密)案件實例探討」研習。:XOOPS Site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9-05-24 | 點閱數: 389

詳參附檔。本研習對象為機關編制內公務人員,同仁請公假前往須經單位主管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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