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資訊組專用學務處輔導室人事室會計室福利社教師會公告合作社總務處教務處 轉知行政院修正「參與依災害防救法所定災害之救災及災後復原重建工作且工作具有高度危險性人員」投保額外保險通案標準表(風災、水災部分),並自107年5月15日生效,請查照。:XOOPS Site 本站消息 分月文章 電子報列表 轉知行政院修正「參與依災害防救法所定災害之救災及災後復原重建工作且工作具有高度危險性人員」投保額外保險通案標準表(風災、水災部分),並自107年5月15日生效,請查照。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8-05-17 | 點閱數: 626 詳參附檔。 1) 1070516臺南市政府 函.pdf 2) 1070515行政院 函.pdf 3) 107修正「參與依災害防救法所定災害之救災及災後復原重建工作且工作具有高度危險性人員」投保額外保險通案標準表.doc 4) 修正對照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