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資訊組專用學務處輔導室人事室會計室福利社教師會公告合作社總務處教務處 轉知有關公務人員為刑事訴訟程序之自訴人及告訴人,於民國106年12月15日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辦法修正生效後,得否申請輔助律師費用及其請求權時效如何起算一節,說明如下,請查照。:XOOPS Site 本站消息 分月文章 電子報列表 轉知有關公務人員為刑事訴訟程序之自訴人及告訴人,於民國106年12月15日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辦法修正生效後,得否申請輔助律師費用及其請求權時效如何起算一節,說明如下,請查照。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8-05-17 | 點閱數: 489 詳參附檔。 1) 1070515臺南市政府函.pdf 2) 1070514保訓會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