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資訊組專用學務處輔導室人事室會計室福利社教師會公告合作社總務處教務處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業以中華民國104年4月29日公 地保字第1040006425號令修正發布復審扣除在途期間辦法 第2條及第7條條文,請同仁參酌。:XOOPS Site 本站消息 分月文章 電子報列表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業以中華民國104年4月29日公 地保字第1040006425號令修正發布復審扣除在途期間辦法 第2條及第7條條文,請同仁參酌。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5-04 | 點閱數: 665 1) 臺南市政府 書函0504.pdf 2) 修正條文050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