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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業經考試院、行政院及司法院於民國106年6月6日會銜修正發布,並自106年6月8日生效,請查照。:XOOPS Site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7-06-19 | 點閱數: 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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