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資訊組專用學務處輔導室人事室會計室福利社教師會公告合作社總務處教務處 轉知教育部於106年4月7日修正發布「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第34條、第41條,請查照。:XOOPS Site 本站消息 分月文章 電子報列表 轉知教育部於106年4月7日修正發布「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第34條、第41條,請查照。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7-04-12 | 點閱數: 495 1)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pdf 2) 教育部令.pdf 3) 修正條文.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