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資訊組專用學務處輔導室人事室會計室福利社教師會公告合作社總務處教務處 校長及教師進修同一學位、學分或研究期間,得視實際需要,由學校報經本局核准變更進修、研究方式,自106年2月1日起,刪除教師變更進修方式僅得以一次為限之規定,惟仍應以學期為單位,請同仁參酌。:XOOPS Site 本站消息 分月文章 電子報列表 校長及教師進修同一學位、學分或研究期間,得視實際需要,由學校報經本局核准變更進修、研究方式,自106年2月1日起,刪除教師變更進修方式僅得以一次為限之規定,惟仍應以學期為單位,請同仁參酌。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11-22 | 點閱數: 413 1)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