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有關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及代理教師是否為得比照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之適用對象一案,請同仁參酌。:XOOPS Site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10-28 | 點閱數: 434

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之教保員及代理教師係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1項第3款所列「教育人員」範疇,為本辦法之適用對象,渠等參加參訪研習時除經機關學校指派公差-執行一定之任務者外,其餘因不具因公情事,自非本辦法限制投保意外險之對象,請查照。

:::
右方浮動選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