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修正「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第三點及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XOOPS Site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10-14 | 點閱數: 628
:::
右方浮動選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