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資訊組專用學務處輔導室人事室會計室福利社教師會公告合作社總務處教務處 有關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撤銷升官等(資位)訓練及格資格者,可否歸責於受訓人員之認定標準一案:XOOPS Site 本站消息 分月文章 電子報列表 有關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撤銷升官等(資位)訓練及格資格者,可否歸責於受訓人員之認定標準一案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9-10 | 點閱數: 443 1)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pdf 2) 臺南市政府 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