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有關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撤銷升官等(資位)訓練及格資格者,可否歸責於受訓人員之認定標準一案:XOOPS Site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9-10 | 點閱數: 443
:::
右方浮動選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