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資訊組專用學務處輔導室人事室會計室福利社教師會公告合作社總務處教務處 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七「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並自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生效,請同仁參酌。:XOOPS Site 本站消息 分月文章 電子報列表 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七「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並自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生效,請同仁參酌。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8-09 | 點閱數: 507 1) 臺南市政府 函.pdf 2) 修 正 各 機 關 學 校 公 教 員 工 地 域 加 給 表.pdf 3) 修正對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