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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人員陞遷作業補充規定」第八點、第十點、第十一點,並自即日起生效:XOOPS Site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5-12-01 | 點閱數: 51

檢附市府原函影本、旨揭規定第八點、第十點、第十一點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規定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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