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資訊組專用學務處輔導室人事室會計室福利社教師會公告合作社總務處教務處 行政院修正發布「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其中除第3條有關身心調適假部分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外,其餘自115年1月1日施行:XOOPS Site 本站消息 分月文章 電子報列表 行政院修正發布「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其中除第3條有關身心調適假部分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外,其餘自115年1月1日施行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5-10-13 | 點閱數: 63 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1) 395055900X0000000_1420306A00_ATTCH1.pdf 2) 395055900X0000000_1420306A00_ATTCH2.pdf 3) 395055900X0000000_1420306A00_ATTCH3.pdf 4) 395055900X0000000_1420306A00_ATTCH4.pdf 5) 395055900X0000000_1420306A00_ATTCH5.pdf 6) 市府原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