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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獎勵公務人員進修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自行申請進修實施要點」,自即日起生效。:XOOPS Site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5-10-01 | 點閱數: 56

檢附市府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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