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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及教師在職進修研究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臺南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及教師在職進修研究實施要點」,自即日生效。:XOOPS Site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5-08-01 | 點閱數: 79

檢附教育局原函及「臺南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及教師在職進修研究實施要點」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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