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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利同仁返鄉協助災後重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請各級機關學校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13條規定,從寬認定給予所屬公教員工停止上班登記。:XOOPS Site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5-07-21 | 點閱數: 67

一、因應本次丹娜絲颱風造成重大災損,考量受災區多有高齡獨居者,其子女因長年離鄉工作無法即時協助親屬善後處理,為利公教員工實際照護需求以加速災後重建,公教員工其配偶或直系親屬如有本辦法第13條規定所定情事,請依規定本於權責從寬認定給予所屬公教員工停止上班登記。

二、檢附市府原書函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714日總處培字第1143025499號函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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