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資訊組專用學務處輔導室人事室會計室福利社教師會公告合作社總務處教務處 檢附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請頒獎章作業注意事項」第十一點條文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請同仁參酌。:XOOPS Site 本站消息 分月文章 電子報列表 檢附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請頒獎章作業注意事項」第十一點條文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請同仁參酌。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2-01 | 點閱數: 657 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請頒獎章作業注意事項」第十一點,並自本(105)年1月22日生效,請 查照。 1) 臺南市政府 函0127.pdf 2) 修正對照表.doc 3) 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請頒獎章作業注意事項第十一點.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