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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3點、第4點、第7點,發布令、修正要點,請同仁參酌。:XOOPS Site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1-08 | 點閱數: 575

函轉「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3點、第4點、第7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5年1月5日以臺教師(一)字第1040182584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要點(如附件)各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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