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XOOPS Site
一、依注意事項第6點規定:「行政院以外之中央各級機關(構)及各級地方機關(構)人員赴港澳,得參照本注意事項辦理」。
二、檢附市府、行政院原函及附件各1份。
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XOOPS Site
一、依注意事項第6點規定:「行政院以外之中央各級機關(構)及各級地方機關(構)人員赴港澳,得參照本注意事項辦理」。
二、檢附市府、行政院原函及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