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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 甄選分發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並自即日生效。:XOOPS Site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4-04-11 | 點閱數: 143

檢附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部分規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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