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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撫卹法施行細則第3條及第34條修正條文,業經考試院發布,請同仁參酌。:XOOPS Site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12-08 | 點閱數: 516

公務人員撫卹法(以下簡稱撫卹法)施行細則第3條及第34條修正條文,業經考試院發布,復經立法院本(104)年11月17日同意查照。溯自100年1月1日起,自殺死亡公務人員之遺族得辦理撫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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