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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修正「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 要點(核定本)」1份,並自112年8月1日生效。:XOOPS Site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4-01-25 | 點閱數: 304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月12日臺教授國字第1130005363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教育部來函及支給要點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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