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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公教人員保險法第10條及第36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分別於民國112年12月15日及113年1月3日修正公布,並分別自112年12月17日及113年1月5日生效。:XOOPS Site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4-01-19 | 點閱數: 285

一、依據銓敘部113年1月11日部退一字第113565389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二、旨揭修正條文已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695及7698號(另見總統府網站:https://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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