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資訊組專用學務處輔導室人事室會計室福利社教師會公告合作社總務處教務處 轉知:有關公務員不得從事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一事,詳見附銓敘部函釋。:XOOPS Site 本站消息 分月文章 電子報列表 轉知:有關公務員不得從事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一事,詳見附銓敘部函釋。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23-10-31 | 點閱數: 149 依據市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2年10月24日部法一字第11256279311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1) 112年10月24日部法一字第11256279311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