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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12 年 8 月 9 日修正:XOOPS Site

傳染病資訊專區 訪客 - 學務處 | 2023-08-23 | 點閱數: 224

8/15起新冠肺炎防疫規定:

  1. 取消各類對象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支持性給假措施,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 10天調整為5天,期間如快篩陰性可提早解除。
  2. 師生快篩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若有請假需求,依學校規定辦理。
  3. 取消家長之「防疫照顧假」。
  4. 有症狀時建議在家休息,並儘量避免非必要的外出,若須到校時建議佩戴口罩。
  5. 本校健康中心比照衛生福利部所列指定場所(醫療照護機構)仍需規定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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