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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七「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及「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合理化調整方案」,並自一百十二年五月 一日生效。:XOOPS Site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23-02-07 | 點閱數: 194

依據行政院112119日院授人給字第11140022911號函辦並檢送原函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七及修正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合理化調整方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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