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上方區塊 選擇分類 返回本站消息首頁 資訊組專用學務處輔導室人事室會計室福利社教師會公告合作社總務處教務處 有關公務人員因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第2項、第3項規定,經機關考量其違失情節輕重後,依同條第4項規定予以停職並移付懲戒者,因其行政責任尚未釐清,其復職須俟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決後,始得申請案,請同仁參酌。:XOOPS Site 本站消息 分月文章 電子報列表 有關公務人員因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第2項、第3項規定,經機關考量其違失情節輕重後,依同條第4項規定予以停職並移付懲戒者,因其行政責任尚未釐清,其復職須俟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決後,始得申請案,請同仁參酌。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8-27 | 點閱數: 660 1)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函0827.pdf 2) 臺南市政府 書函082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