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尚未接種第2劑疫苗之本校相關人員儘速於110年12月17日前完整接種疫苗2劑,並請至健康中心登記。:XOOPS Site
敬請本校教職員工及相關工作人員,儘速於110年12月17日前完整接種疫苗2劑,自111年1月1日起,所有工作人員/從業人員皆應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
若已於110年12月17日前預定完成接種第2劑,或者已完成接種之本校人員,請於完成接種後,攜帶健保卡或小黃卡,至本校健康中心登記(預定)施打時間。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2月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64824號函辦理。
二、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考量目前國內已持續提升COVID-19疫苗接種量能,為積極防範國際疫情嚴峻及新型變異株威脅,降低社區傳播風險,自111年1月1日起,教育部、經濟部、勞動部及衛生福利部業管之部分場所(域)防疫指引將強化COVID-19疫苗接種規範,以嚴守社區防線。規範原則如下:
(一)所有工作人員/從業人員皆應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復業及新進人員於首次服務前,應同時提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
(二)倘人員曾為COVID-19確診個案,且持有3個月內由衛生機關開立之解除隔離通知書者,可暫免檢具COVID-19疫苗接種證明。惟於首次服務前,仍應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並應於解除隔離滿3個月後,儘速完整COVID-19疫苗接種。
(三)倘人員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施打COVID-19疫苗證明或個人因素無法施打者,於首次服務前,應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後續須每週1次自費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後,始得提供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