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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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計畫摘要表(計畫附件5-1)。
- )107學年度國中小服務學習計畫書(計畫附件5-2)。
- )補助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計畫附件6):
- 每學年度最高補助10萬元,依比例國教署補助8萬,本局補助2萬元。
- 諮詢輔導費必編列(每學期1次,1次2位委員)。
- 講座鐘點費:務必編列。
- 資料蒐集費:如有購置圖書,請併提供書單。
- 相關補助原則,請參閱計畫「捌、補助原則」之「二、辦理學校」及「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附件1-2)。
- )本(106)學年度申辦本計畫學校者,需另繳交本學年度成果報告(計畫附件9)。
- 一)裝訂時,摘要在上,計畫書(不超過6頁)在下成一份。不另作封面。
- 二)摘要之功能在摘述計畫融入的課程和服務項目,讓學校可藉以對照了解是否為有意義有學習的服務規劃。
六、檢附國教署補助服務學習計畫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