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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6-03-24 | 點閱數: 42

一、旨揭介聘期程詳如附件1,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115年度國中教師於原校轉任截止日至115年4月8日(星期三)止,逾期不受理。

(二)115學年度國中超額學校請於115年4月13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完成下列事項:

1、將建議超額教師提報表(如附件2)及超額教師之教師證影本(含第二專長教師證影本)傳真至中山國中(傳真:2139086,電話:2134792分機101),並將提報表(附件2)紙本於核章後寄送至中山國中教務處彙整。

2、學校所訂超額教師處理原則,請上傳至本局線上填報系統(填報編號另行公告)。

(三)依介聘要點第32點規定,115年度將辦理「新設學校教師 介聘」(尚未完成所有年級別招生之新設學校為「蓮潭國 中小」1校),並分2階段辦理(期程須知請詳閱附件3):

1、第1階段(因新設學校致學區重劃之學校教師介聘):僅 限「原學區重劃之學校」教師始得參加;得參加之學 校及人數,由本局依介聘要點第33點第2項規定核算後 另行通知前述學校(核算基準日為115年3月30日)。

2、第2階段:他校教師得經現職服務學校同意後(同意書如附件4),依介聘要點第33點第3項規定申請介聘至新設學校。

二、檢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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