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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XOOPS Site

文章列表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5-09-03 | 點閱數: 66
一、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五)止,請填妥推薦表後,郵寄或電子郵寄至該校輔導室王莉芬小姐收(信封請註明「傑出校友遴選」),推薦表Word檔及個人大頭照電子檔(手寫者或照片無電子檔者可免)請一併電子郵寄至王莉芬小姐信箱,以便編輯遴選資料。 二、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5-09-02 | 點閱數: 172
一、票選委員依本校114年8月29日無記名線上票選結果辦理。 二、票選委員異動時,由候補委員依得票數高低及抽籤排序遞補之。 三、女性 6 人、男性 9 人,符合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 1/3 以上規定。(教師會推派之代表性別無影響性別比例) 四、主席由委員於首次會議中互推 1 人擔任之,任期 1 年。 五、任期自114年9月1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5-09-02 | 點閱數: 111
一、為推動公務人員自主性健康管理,積極維護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身心健康,本府洽請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提供旨揭健康檢查優惠方案,包含16,000元優惠方案、主套裝及特色加選八五折優惠。 二、有意參加上開方案健檢之本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同仁,請逕洽該院先行預約,並攜帶現職員工識別證前往。諮詢服務及預約登記專線:06-2353535分機4035或4036。 三、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5-09-02 | 點閱數: 65
一、相關資訊如有更新,將公告於原住民族委員會官方網站之『歲時祭儀放假日專區』(網址:https://reurl.cc/6K4rZ6),請逕行下載參閱。 二、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5-09-01 | 點閱數: 124
一、請於114年9月19日(星期五)前填妥申請表及證明文件送本室彙辦。 二、檢附來文及其附件各1份。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5-09-01 | 點閱數: 156
一、旨揭課程訊息如下: (一)課程時間:114年9月19日(星期五)下午2時至4時。 (二)課程地點:臺南市永華國民運動中心2樓多功能教室(一)。 (三)參加人員及報名方式(至多1名): 報名期間:114年9月1日起至同年月12日截止。 是日參加研習者,經單位主管同意後,填具報名表送人事室辦理薦送報名。 准予公假前往,請課務自理。 (四)課程內容:藉由「喚醒身體按摩」來察覺身體各部位,並經由「嬋柔」運動打開身體的內部空間,促進身體的血液循環,讓「嬋柔」與「皮拉提斯」交織建立身體的穩定與協調,達到身心平衡! (五)本課程參訓人員請著運...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5-09-01 | 點閱數: 101
一、為提供多元宣導管道,「勞工/公教健康檢查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下載路徑業分置如下網頁,提供公教人員自行下載運用: (一)本總處全球資訊網/ 公務福利e 化平台/ 相關連結(https://www.dgpa.gov.tw/eserver/index?mid=437)。 (二)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系統(MYDATA系統)/健康檢查補助申請及查詢。 (三)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成人預防保健暨慢性疾病防治資訊系統/健康醫院協助勞工將健檢資料上傳線上說明會(會後更新)/勞工/公教健康檢查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https://hpdcs.hpa.gov.tw/Lobb...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5-09-01 | 點閱數: 50
一、本活動限市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單身員工報名參加,女性報名網址為:https://reurl.cc/gYnenV。 二、檢附「2025年國公營事業工會聯誼健行交流活動DM」及「活動行程」各1份供參。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5-08-29 | 點閱數: 89
一、旨揭年會資訊如下: (一)目標:鑑於人工智慧快速迭代與進展,旨揭年會以台灣AI競爭力為主題,提供縱覽AI在我國各產業領域、工作職能最新趨勢及落地案例等學習機會,參與者可共學交流,聚焦共同AI議題,達產官學界跨域標竿學習之目的。 (二)時間:114年9月9日(星期二)至9月10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至下午4時50分。 (三)地點: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館國際會議廳(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2段128號)。 (四)特色: 1、主題、專題演講及座談計50場以上。 2、涵蓋Agentic AI產業應用、機器人與無人機AI、運動科學AI革命、AI政策與安全、Di...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5-08-29 | 點閱數: 71
一、因應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7號判決,該部於114年6月27日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其中第16條自本年8月1日施行。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具合格教師資格代理教師之職前年資提敘事項,自本年8月1日起即應依上開規定辦理。 二、教育部105年1月26日臺教人(二)字第1050009778號函說明二、105年4月1日臺教人(二)字第1050044815號函說明三、105年11月3日臺教授國字第1050121014號函說明三及該部歷次解釋,與上開規定意旨不符部分,自本年8月1日起停止適用。 三、檢附教育局及教育部原函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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