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人事室:XOOPS Site

文章列表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25-09-22 | 點閱數: 101
一、為鼓勵同仁報考,測驗期間公假登記,並依規定補助相關報名費用。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測驗日期:114年11月27日(星期四)14時至16時30分(請於13時30分前到達測驗試場)。 (二)測驗地點:本府永華市政中心(地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11樓訓練教室。 (三)報名方式: 1、一律採網路報名,即日起至114年11月4日(星期二)止請至臺南市政府報名專區(網址:https://reurl.cc/nYMlrv)報名,如有操作問題請逕洽多益線上客服(網址:https://www.toeic.com.tw/)或專線(02)2701-7333。 2、報名費...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5-09-19 | 點閱數: 130
一、為增進同仁身心健康,情感正向交流,營造支持性職場氛圍,以建構良善工作環境,共同打造友善職場。 二、本年度市長盃桌球賽內容說明如下: (一)比賽日期:114年11月22日(星期六)。 (二)比賽地點:本市歸仁區歸仁國民小學體育館(本市歸仁區文化街1段100號)。 (三)開幕典禮:114年11月22日上午8時30分於上述比賽地點舉行。各隊請攜帶單位旗或隊旗(請自備旗桿),於當日8時10分完成報到(8時30分前繳交出賽單)並參加開幕典禮。 (四)比賽項目分男子團體組、女子團體組;符合參賽資格者,即可自由組隊。 (五)各項比賽規定詳如比賽須知。 三、報名說...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5-09-16 | 點閱數: 121
一、旨揭講座相關事項摘要如次: (一)參加對象:高中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與代理教師。 (二)上課時間:114年9月30日(星期二)下午2時至4時。 (三)上課地點:芯寬欣心理治療所(臺南市北區北安路一段273號)3F教室。 (四)報名人數:以20人為限。 (五)報名期限及方式:自即日起至本(114)年9月19日(星期五)止,請至本局學習護照系統(https://e-learning.tn.edu.tw/)完成報名程序(請逕搜尋課程代碼:310324)。 (六)請於上課前10分鐘完成報到手續,課程全程參與者,核予2小時學習時數。 二、是日參加研習者,經單...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5-09-16 | 點閱數: 84
一、「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及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前經行政院107年6月11日院授人給字第1070043040號函核定,並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7年6月29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070089615B號令發布在案;惟發布條文漏未列載第15條第3項規範,爰辦理勘誤作業。 二、檢附教育局、教育部原函及勘誤表影本各1份。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5-09-09 | 點閱數: 89
一、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新設學校籌備處人員配置及執行作業要點」第一點、第四點,名稱並修正為「臺南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新設學校籌備處人員配置及執行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二、檢附市府原函影本及修正總說明各1份。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25-09-09 | 點閱數: 105
一、旨揭工作坊相關事項摘要如次: (一)參加對象:教育局所屬高中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與代理教師。 (二)上課時間:114年9月26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 (三)上課地點:上善心理永福館(臺南市中西區永福路二段37號3樓)。 (四)報名人數:以12人為限(於學習護照系統通知報名結果)。 (五)報名期限及方式:自即日起至本(114)年9月16日(星期二)止,請至教育局學習護照系統(https://e-learning.tn.edu.tw/)完成報名程序(請逕搜尋課程代碼:309553)。 (六)請於上課前10分鐘完成報到手續,課程全程參與者,...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5-09-08 | 點閱數: 97
一、選舉委員依本校114年第1學期各學習領域依分配名額選(推)舉結果辦理。 二、選舉委員異動時,由候補委員依序遞補之。 三、符合委員中未兼行政之教師不得少於委員總額1/2之規定。 四、符合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額1/3之規定。 五、開會時,以校長為主席,校長因故無法主持時,由委員互推1人為主席。 六、任期自114年9月1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連選得連任。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5-09-08 | 點閱數: 79
一、勞動部有關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7條第4項規定解釋令,核釋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二十七條第四項規定,所定法律訴訟,包含依勞動事件法、民事訴訟法及刑事訴訟法規範所進行、移付法院或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之調解程序,被害人於調解期日到場調解期間,雇主應給予公假。 二、檢附原書函及勞動部114年8月25日令函影本各1份。
人事專區 訪客 - 人事室 | 2025-09-04 | 點閱數: 71
一、旨揭一覽表編號18法令依據係依原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以下簡稱安衛辦法)規定辦理,茲以安衛辦法業於本年7月1日修正生效(名稱並修正為「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並配合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將女性妊娠中及分娩後各項必要保護措施之保障年限,由1年延長為2年,請配合依修正後規定確實辦理。 二、並檢附原書函影本及114年度法定性別友善事項一覽表各1份。
:::
右方浮動選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