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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XOOPS S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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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學務處 | 2023-05-31 | 點閱數: 397
說明: 一、依據本市112年度推動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辦理目的: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25 條第 2 項規定,提升學校執行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8 小時性別平等教育課程之防治教育專業人員相關知能。 三、辦理日期:112年6月15日(星期四)至6月17日(星期六),計3天,共18小時。 四、上課地點: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榮欽視聽教室。 五、參加對象及人數:擔任執行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 8小時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之教師(輔導人員或曾為行為人者勿參加),名額共60人,額滿為止。 六、報名方式:請於112年6月9日(星期五)前至本市教育網路中心學習...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學務處 | 2023-05-31 | 點閱數: 204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2年5月29日國健社字第1120260884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全民身體活動,倡議民眾於日常生活中運用零星時間運動以及參與身體活動線上競賽,使民眾運用生活多種機會進行身體活動,該署辦理旨揭活動,說明如下: (一)活動背景與目的:邀請民眾參與健走活動,利用相關App記錄健走軌跡完成目標即可參與抽獎。今年度於全臺擴大建立70條虛擬尋寶健走路線增加活動趣味,完成任務還能兌換豐厚好禮,鼓勵不同族群的民眾走向戶外場域進行身體活動。 (二)活動時間:自112年6月3日(星期六)起至112年11月17日(星期五)止(24週)。 1、啟動記者會(6月3日):於臺北市二...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學務處 | 2023-05-31 | 點閱數: 142
說明: 一、依據:   (一)「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第4條。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度補助辦理推動兒童權利公約(CRC)實施計畫。   (三)112年度臺南市推動兒童權利公約實施計畫。   二、旨揭課程摘要如下:   (一)研習日期:112年7月6、7日各一場次。   (二)研習地點:中山國中會議室。   (三)研習對象: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含幼兒園教保員)。   (四)報名方式:請於112年7月5日(星期三)前於本市學習護照報名...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學務處 | 2023-05-30 | 點閱數: 171
一、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為南臺灣藝術發展基地,本計畫將邀請專業表演團隊精心設計演出腳本,將劇場禮儀、國際廳院介紹融入精采表演中,望師生透過親身蒞臨國際級場館與藝文表演欣賞,達到培養學生對於表演藝術美學的感受力與接觸美感場域之目的。 二、本計畫申請對象為全國各縣市之國小五年級生至高中職生,2023年【衛武營藝企學】下半年節目將於112年06月01日(四)12:00至112年08月01日(二)23:59開放線上報名申請,請統一以學校為單位報名,恕不受理未整合之報名。 三、詳細申請資訊可至本場館官網查詢(查詢路徑:衛武營官網首頁→學習推廣→【衛武營藝企學】)(https://reurl.cc/...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學務處 | 2023-05-29 | 點閱數: 257
為提升民眾識詐能力, 法務部特別製作了網路互動測驗 8題是非題,藏著防詐大關鍵, 留下資料的朋友,還有機會抽超商商品卡500元唷! 抽獎時間→即日起至2023/6/11的23:59止, 於2023/6/15的17:00公佈於法務部官網~~~ 這一次能不能成功打擊詐騙呢? 趕快去測測吧GO❗GO❗GO❗   參加資訊 測驗網址:https://www.anti-fraud.tw/ 更多詐騙案例見《法務部反詐騙電子書》⚠ 防詐手冊 #法務部 #如有任何疑慮請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 #星...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學務處 | 2023-05-29 | 點閱數: 185
一、為鼓勵高中生關注社會議題,一起探索如何創新解決現代社會面臨的挑戰,透過三天兩夜的扎實課程,學習如何運用社會創新家的思維方式來創造出真正有用的解決方案,以改善我們的社會。營隊以以未來關鍵力-表達力、實踐力、影響力為主軸,透過社創計畫,深入社會議題、夥伴共同合作、創造青年影響力。 二、主辦單位: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玩轉學校 三、活動時間:112年07月21日(星期五)至07月23日(星期日),慈濟新店靜思堂。 四、營隊報名說明: (一)報名費用:全程免費(不含前往活動現場及賦歸之交通費用),並核發參與證明。 (二)報名資格:國三應屆畢業生、高一、高二在校生。 五、隨文檢附活動簡章及...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學務處 | 2023-05-29 | 點閱數: 161
一、依據臺南市童軍會112年5月24日南市童字第1120000035號函辦理。 二、活動內容及報名資訊請詳閱附件。 三、參加人員核假事宜,請各校依權責辦理。 四、檢附該會來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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